近年来,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各项工作获得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检察业务工作中公益诉讼保护文物工作被玉溪日报刊登,保护英烈工作信息被最高检采用。服务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卓有成效,办理的“某商贸公司撤销登记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组建的“花腰未检”团队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获玉溪市检察院推广,3件案件云南省检察院列为指导性案例和推广案例。院连续2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先后被最高检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新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扫黑除恶工作被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队伍中荣获一等功1人,三等功9人,多人荣获省市“先进个人”“业务能手”“优秀公诉人”等称号。